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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全國自殺防治中心統計,2017年台灣全國自殺死亡人數為3871人,為國人死因第11名,相較2016年有微幅上升,且是連續3年都有上升跡象。

 

全國自殺防治中心統計,2017年因上吊自殺身亡者有1263人、一氧化碳中毒(主要為燒炭)共956人、固體液體中毒(主要為農業)有663人;「高處跳下自殺及自傷」的死因占率雖非前3高,但維持在12成占率,近年更有逐步上升的趨勢。

 

衛生福利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長諶立中受訪時表示,近3年自殺率微幅上升與天災人禍多、社會壓力增加有關,特別是經濟壓力,讓社會基層感受最深,尤其男性特別容易受到經濟、工作影響而想不開,也會連帶影響家庭成員。

 

另一方面,諶立中說,燒炭自殺的占率從2001年後逐年上升,要防治燒炭自殺,最好的方法就是「民眾改掉燒炭烤肉的習慣」。他說,事後分析,中秋節過後的燒炭自殺者確實明顯增加。(中央社2018-09-10風傳媒)

 

然而,即便統計資料顯示,致命工具容易取得與自殺率有明顯相關,也頂多只是說兩者有"統計上的顯著相關",無法"立即推論說前者是後者的成因,好嗎?更何況相關還有"決定係數"高低問題耶!

 

要防治燒炭自殺,最好的方法就是「民眾改掉燒炭烤肉的習慣」;如此說法,有如說有人吃東西會噎到,防範吃東西噎死的最好辦法就是"絕食"!?

 

其實,自殺還有更關鍵的心理性與社會性因素,例如人格特質、習得無助感、寂寞或孤獨、社會性支持力量薄弱、壓力(例如經濟、工作、健康、感情、功課等方面的)過大,乃至於憂鬱症等。

 

至於農藥、煤炭、繩索、刀、槍,乃至於住家高樓等,都是"可善可惡"的工具,"沒事"的人怎麼會用來自殺或自傷呢?重點是"當事人"的問題甚或"需要",不是嗎?

 

進一步簡化地說,自殺的關鍵性心理、生理與社會性因素,均屬於個人人格成熟度(或心理健康)程度,以及社會環境(例如家庭、職場、社區、社會文化、國家經濟與政治)兩方面,或與之息息相關;重點是環境的改善有賴大家一起來,個人因素也是需要國家,針對人格成熟度或心理健康方面從小教育起,不是嗎?

 

面對自殺者或自殺事件的"複雜性",顯然我們的自殺防治單位(包括衛福部與自殺防治中心)負責人的思維太過於"天真(Naive)",也太過於"簡單"了,以致推出的政策工具,總是難以到位,每年3500位左右的自殺成功者,也始終顯得"無力可回天",不是嗎?

 

關鍵是"線上"人員均屬醫療專業人員(醫生),想到的都只是病症處置,而不是根本的防治之道。如此的自殺防治模式不改,自殺率之降低將使中遙遙無期!

 

是耶非耶?且讓咱們"不捨"的繼續給看下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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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詹老夫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