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選戰已經結束,公投結果也已出爐,面對此情此景,大家都滿意了嗎?問題解決了嗎?Not quite

相較起來,選舉的部份顯得比較「OK」;公投的問題顯然才開始!

身為社會心理學家,又是長期關注社會發展的知識分子,其實選前就曾經為此惴惴不安地說:

"在泛政治化的社會發展環境,此項議題已然非常「政治」;、、、

老實說,這一次的公投並不是一項「明智的行動」,因為逼著大家「二選一」;

以「同志平權(同婚)vs.愛家」之爭來說,重點是這不是「二選一」的問題,因為「中間」還有許多的「多元」選項(想法),值得兩方陣營予以尊重。換言之,反對「以民法婚姻章保障同性別二人建立婚姻關係?」(14號公投案),並非等同於反對「同志平權(同婚)」;反對「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」(10號公投案),並非等同於反對「家庭價值」;支持同志或「同志平權」一定就支持同志運動的所有主張;支持家庭價值就一定是支持愛家盟;不是嗎?

因此,無論是同志運動抑或愛家盟,何必「逼著」大家一定得在兩個極端選擇咧?如此這般的結果,終究會兩敗俱傷的ㄋㄟ!

「同志平權(同婚)vs.愛家」公投意見如此,性平「教育vs.不教育」公投選擇何嘗不然?

最重要的,無論為了哪一項議題甚或政策,形成兩極對立,絕對不利於社會的永續發展。多年來的統獨之爭,已是前車之鑑,不是嗎?試問我們還要讓「同婚vs.愛家」以及性平「教育vs.不教育」之爭重蹈覆轍嗎?

姑且不論面為當前險峻的國際競爭環境,我們的國家發展又堪稱「百廢待舉」,為了讓社會朝健康的方向發展,破除多項議題的兩極對立,無疑是關鍵性的要務。"

如此這般的想法,選前因為太投入各自的立場,少有人聞問;儘管顯得有如後見之明,如今卻見越來越多的省思,絕對是好事!

當中最該檢討的無疑是「公投議題的合理性」問題。例如同志婚姻議題,誠如龍應台所說,人權本來就不應該靠公投來決定的;我們可以用公投來決定要不要「驅趕所有境內的外國人」嗎?沒有擔當的政府才躲在公投後面,用公投做擋箭牌。

另一方面,性別平等教育本是教育專業之事,怎麼可以交由民意裁決呢?關鍵是多年來教育部棄守教育專業,任由女性主義與婦女(婦權)運動人士主導一切,把問題搞得越來越離譜。因此,引發家長團體「大反彈」,將性別平等教育政策訴諸公投,結果落得如此下場,何止叫人嘆息?

事到如今,重點是接下來我們該怎麼辦咧?只能先「歸零」,再求回歸「人性」與教育專業,制定真正尊重與包容的同志婚姻「制度」,以及恪守教育專業的性別平等教育政策,再慢慢說服大家「接納」之,捨此別無他途!

換言之,讓政治的歸政治,婦女權運動(或女性主義)的歸婦女權運動(或女性主義),教育的歸教育,「人性」的歸人性的吧!

問題是如此一來,勢必曠日廢時?!沒錯!好比台語俗話說的「呷緊弄破碗」,「緊事誇ㄎㄨㄚˊ()辦」!衷心奉勸執政當局:別再「猴急」了好嗎?唉!

arrow
arrow

    詹老夫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