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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友留言:「大學教授本身也欠缺情感教育,很懷疑如何教學生?」感嘆之餘,回應如下:

多年來,我們倡議性別平等教育者的源頭與主力,正是婦權運動與婦權運動人士。

事到如今,除了主張性別平等與婚姻平權,還潛藏甚或公然主張性解放,豈是偶然?

放眼「天下(台灣天空下)」,所謂性別平等教育者不僅絕大部分欠缺教育的基本理念(例如教育是價值引導過程;教育對象是未臻成熟的孩子;人是理性與感性兼俱;人理應隨年齡成長而發展;人有個別差異;性有生理、心理與社會面),甚至於號稱是性別平等教育專業背景的,其實也沒有真正的教育專業(例如沒受過教育專業訓練或沒修過教育學分),不是嗎?

影響所及,將性別平等視為別平等教育,將性教育等同於「性生理教育」甚或所謂的同志教育,連教育部也搞不清楚狀況,不是嗎?

一年多來,為了性平教育、性教育、同志教育搞得大家很不開心,實其來有自!

讓我們仔細檢視現有的「性別平等教育」主張(包括倡議者論點、課綱與教科書、教育部官方說法與文件),堪稱是「含混其詞」。

以「性教育」為例,將「生理性教育」"放大處理",頂多加上一點「社會性(例如性別平等與尊重)」,至於愛與被愛(親密關係、夫妻與家人關係)、對伴侶及其家庭負責、生兒育女等「社會性」,以及自我控制(vs.自主;跟衝動性有關)、意志、人格、追求幸福(vs.快感)等「心理性」,顯然付諸闕如。

尤其重要的關鍵是性別平等教育≠情感教育、性別平等教育≠性教育、情感教育性教育≠同志教育。

問題是大家搞清楚了嗎?看看相關公投案及其說明,乃至於兩方人馬的「角力」,有如「打混仗」,不是嗎?真是情何以堪?長此以往,叫台灣社會情何以堪?

重點是沒有基本教育理念的「性別平等教育」(或「性教育),頂多只是「性別平等教育」(或「性教育)的看法甚或「性別平等」(或「性)的主張,怎麼能夠隨便拿來當成是國民教育的政策呢?

以上意見,僅供關心性別平等教育人士參考(教育部嘛?將來有機會再說),並請指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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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詹老夫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