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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是自以為「現代化」的人,越是講求個人(自由)主義;對於我們傳統的諸多「集體主義」(文化)價值(例如忠孝仁愛信義和平;又如禮義廉恥)就越是瞧不起,同意嗎?

姑且不論現代台灣人棄之有如敝屣的「四維八德」,像「犧牲小我,完成大我」這麼「社會化(socialization)」的「生活倫理」,事到如今,若有人「膽敢」提出來提醒大家,極可能當場被「大笑三聲」,甚或被嗤之以鼻,不是嗎?

其實,即使典型個人主義的西方社會,也是如此倡議的;例如自由必須建立在負責任的基礎之上,或者說「個人自由以不妨礙他人自由為限」,不正是「隱藏版」的「犧牲小我,完成大我」團體生活哲學嗎?

還有、還有,無論東方抑或西方,不管是明文規定的法律,還是不成文的團體生活「規範」,不也是如此要求我們「犧牲」的嗎?社會學或教育學之所以如此看重我們的「社會化」概念或過程,又豈是偶然?

重點是除非是學習「魯賓遜」,現代人的社會生活,「犧牲小我,完成大我」的精神,依舊不可或缺;家庭生活如此,學生團體生活如此,上班族職場生活,各國國民乃至於世界公民的集體生活,又何嘗不然?

回顧多年來台灣社會各領域的各階層,大小衝突不斷,甚至於因此「停滯不前」,進一步加以深究後,我們將不難發現問題的源頭,就是「眾人」普遍欠缺此一「傳統觀念」?!大家覺得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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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詹老夫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