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唉!又來了!「酒駕害死太多人!法務部凌晨重大聲明:將朝向故意殺人罪修法!」

 

看起來現在的台灣,無論網民、社會大眾、官員甚或學者專家,面對(或解決)沒完沒了的兒虐、家暴、恐怖情殺、近親殺人、性侵、性騷擾、連續酒駕、販毒吸毒、、、等問題,唯一方法就是"提高刑責"!?

 

即使可以判死刑,so what?適度修法當然是一種必要,但是絕對不能只有這一招;因為如果不另從源頭治理,後面依舊有源源不絕的來者,不是嗎?唉!

 

所謂「預防勝於治療」,不是嗎?適用的何止是生理疾病?個人的行為與心理問題,以及家庭、社會、國家乃至於人類社會問題,何嘗不然?

 

重點是無論個人抑或群體問題,都肇因於人的「整體素質(character)」;試想相關當事人的人格夠成熟(或心理夠健康)乃至於品格夠健全,怎麼會如此這般?即使一時失察,稍加提醒,”被害人”也可「免於災禍」,不是嗎?

 

關鍵是如此成熟、健康或健全的「整體素質」,誠然有賴從小到大的「積習」,絕非一朝一夕之「事」。換言之,有效「預防」兒虐、家暴、恐怖情殺、近親殺人、性侵、性騷擾、連續酒駕、販毒吸毒、、、等問題「之道」,乃是家庭、學校與社會三方面的教育"協力"之「功」。

 

問題是當今之世,家庭教育崩解,社會教育慌亂,唯一值得期待的僅存學校教育;偏偏咱們的學校教育,事到如今仍是「學科知識教學中心,考試領導教學」,人格(含品格)教育似有若無,心理健康教育還不見蹤影,結果是人不像人的(例如父不父、子不子、夫不夫、妻不妻、嬸嬸不像嬸嬸、、、)與日俱增,各種令人髮指的震驚社會案件,因此一樁接著一樁!

 

沒錯!人格有如「樹頭站得穩,免驚樹尾掃風颱」;各級學校的人格養成教育與心理健康教育,儘管見效顯得"曠日廢時",卻是當前台灣社會「向下沉淪」的"救贖之道"!究竟咱們的主事者何時才會幡然醒悟呢?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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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詹老夫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